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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在職專班論文注意事項

特殊教育(教學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

論文口試注意事項說明

114.11.21更新

壹、論文題目申請(請依學校行事曆時間提出申請)

1修畢應修學分數達½以上者(論文指導除外)方可提出申請。

2、繳交資料:

.論文題報表(附件01)

.指導委員推薦表。

.論文第一章。

3、經修業指導委員會審查後公告於系上網頁最新消息(http://sped.ncue.edu.tw/sped)

貳、論文計畫發表

一、發表前繳交資料(應於發表日前14天提出申請)

1.論文發表請表。

2.論文前3章。(紙本一本+電子檔,檔名為學號_姓名,寄sed@cc2.ncue.edu.tw

3.校外委員聘函郵資:請附上28元掛號郵票。(可自行取回與論文一併寄送)

4.請於發表前3天至系網頁「在職專班論文計畫發表及口試時程」專區查詢旁聽人數。

:請告知系辦校外審查委員至本校的交通方式。(如開車請提供車牌號碼以利申請免費停車,未提供者須自行負擔停車費用)

二、發表當天注意事項

1.請自行準備「論文計畫審查表」(每位委員一張;電子檔備用)及「論文計畫發表記錄紙」。(可請旁聽同學協助記錄)

2.準備第1至第3章提供旁聽同學參閱。

3.請至系辦借用碩士計畫發表程序板。

4.借用系上設備(如電腦):請提前向工讀生辦理預借手續。

5.審查委員的領據:請於發表前至系辦找承辦領取。

(註:委員審查費用,均逕付到銀行帳戶內)

6.計畫發表結束後請將1.紀錄紙、2.審查表、3領據等繳回系辦。

參、申請口試

一、申請日期(應於發表日前14天提出申請)

1.計畫發表後至少3個月後始能申請口試。

2.暑期班註冊後至隔年630日前未完成離校者,7月仍須註冊。

3.口試申請至遲須於口試前2個星期申請。

二、口試前向系辦申請時繳交資料

1.口試申請表:需填寫審查委員服務學校、系別、交通方式、職稱〈如副教授〉、發表日期與時間。

口試教室將公告於系網頁。

2.畢業程序申請表:請至「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完成申請(校首頁校園資訊服務入口學位考試申請系統)。

註:畢業程序申請表學期中線上申請,非學期間紙本申請,畢業年月=畢業證書印製時間,所以論文修改完後再申請即可。

3.計畫發表參與次數登記表:應參與他人碩士論文(含計畫)發表至少4場,其中正式論文發表須達2場以上。

4.論文紙本與電子檔:A4裝訂一本,電子檔請寄至sed@cc2.ncue.edu.tw,檔名「學號_姓名」。

5.核心能力檢核表及佐證資料:請依各項能力指標備妥對應資料。

 註:Turnitin系統帳號申請請提供mail給承辦。

6.校外委員聘函郵資:請附上28元掛號郵票(可自行取回與論文一併寄送)

7.借用系上設備(如電腦):請提前向工讀生辦理預借手續。

8.確認旁聽人數:請於口試前3天至系網頁「在職專班論文計畫發表及口試時程」專區查詢旁聽登記情形。

9.學術倫理課程通過證明:申請學位考試前,須修習並通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線上課程(網址:https://ethics.nctu.edu.tw/)。
適用於106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

重要!!重要!!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 (114學年度起適用)

依據教育部最新規定 (20258_民國114學年度起),學位論文若需延後公開,應於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並由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或依法不得公開。
(
)審核程序:
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
(
)審核要件:
1
、涉及機密或依法不得提供事項: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
、專利事項: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
(
)延後公開期間:
1
、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且需逐次申請。
2
、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所)務等會議審核確認。

國圖

https://nclfile.ncl.edu.tw/files/202007/89410681-3e9e-4564-8c36-ca0b41b4f81c.pdf

彰師/4. 本校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ODT)

https://cloud.ncl.edu.tw/ncue/download.php

三、口試當天注意事項

1.應準備資料:

簽名頁(一式3份;電子檔備用)

評分表(每位口試委員一張;電子檔備用)

紀錄紙
請依順序將簽名頁與評分表放置於口試委員桌上。(電子檔備用)

2.器材與程序板領取:請至系辦領取「口試程序板」及預先申請借用之設備。

3.口試時間倘為上午10:00:可視情況協助準備口試委員之便當。

4.口試委員領據:請於口試前至系辦找承辦領取。
校內與校外委員之酬勞均將直接匯入其提供之銀行帳戶。

5.簽名頁及評分表:請老師於簽名頁上簽名一式3份。(簽名筆可以至系辦借)

6.口試完成後需將(1)審查委員領據(2)簽名頁(3)評分表(4)記錄紙繳交至系辦。

註:核銷單據、簽名頁及評分表及記錄紙請交給承辦。若指導教授因要論文修改後才會在簽名頁簽名者,簽名頁請自行保存,等指導教授簽名後再繳至系辦。

7.記錄紙影印:記錄紙影印一份帶走。

四、口試完論文修改裝訂

1.授權書由學校圖資處網頁「圖書服務」->「碩博士論文」->「論文上傳」填寫,請詳閱上傳須知填寫規定並依步驟完成作業。所有項目均須填寫後可下載授權書

(1)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博碩士論文授權書(影本裝定於簽名頁後)

(2)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授權書

(3)華藝授權書

2.論文的格式請參考教務處註冊組研究生手冊上的規定,內文請至課程教材中心參考樣本。

3.論文修改成2萬字內的文章(格式請參考本系學報的投稿格式)並填寫「論文2萬字繳交表」經指導教授簽章後繳至系辦(電子檔請mail至系辦),待主任於簽名頁及繳交表核章,再到系辦領取簽名頁。

:(該項規定為鼓勵學生,將論文投稿至期刊或學報發表,若要投系上學報,請依投稿須知格式修改並於每期投稿時間內線上投稿)

4.論文上傳經圖資處審查確認無問題再進行論文裝訂。

 

五、辦離校手續

1.繳交論文數量(均平裝)

系辦:1(114年修改)

進修部註冊組: 1(105年修改)

圖書館:1 (105年修改)

2完成線上離校手續

研究生論文口試其他注意事項

.請自行於口試前10天自行提供審查委員論文及聘書。

.請於口試前一週向至系辦查詢口試場地及預借視聽器材借用之登記(如有借用)

.請掌握口試老師到達時間,前一天或半天請再以電話確定行程。

.請於會前30分鐘到場準備下列事項:

1.佈置會場(清理會議室桌面與黑板,並準備茶點)

2.提供報告資料供參與同學參考。

3.備視聽器材(視口試同學需要)

4.至辦公室領取審查委員領據。

5.準備錄音設備、記錄表,並請自行指派人員協助記錄。

.口試完畢時:

1.請審查委員簽收領據並於記錄表及評分表簽名。論文簽名頁請審查委員簽名,並將領據及相關表件送回辦公室。

2.事後請將記錄影印分送各審查委員。

.論文格式請參閱研究生手冊(至教務處註冊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