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先生助學金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代辦
「張治先生助學金」注意事項
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系務會議通過
張治先生為鼓勵本系學行優良之學生努力向學,提供獎學金,委託本系辦理,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一、獎助對象:本系大學部學生。
二、獎助金額: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伍仟元整。
三、獎助名額:每學期10名。
四、推薦條件: 由各班導師推薦一至二名具有以下資格者:
(一)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且操行成績達82分以上者。
(二)家境清寒。
五、辦理時間:第一學期於10月21日至31日
第二學期於3月21日至3月31日
六、辦理地點:特殊教育學系系辦公室。
七、辦理手續: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推薦書:請至獎助學金相關表格下載推薦書申請表
(二)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單
八、審核:由本系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由系主任及一至四年級班導師組成)依據第四項規定評定之。
九、獎助學金頒發:得獎人評定後由捐款人或本系代為頒發獎助學金,並將執行結果函知捐款人。
十、本注意事項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