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星獎助學金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代辦
『熾星獎助學金』注意事項
一、宗旨:為紀念和傳承林宏熾教授對特殊教育秉持付出的浪漫情懷與盡力而為的服務精神,鼓勵本系學 生定期投入促進身心障礙者福祉的志工服務活動,特訂定本甄選注意事項。
二、獎助對象:本系大學部學生,定期參與身心障礙者志工服務活動記錄達最高時數或是有特殊成果表現 者。
三、獎助金額:每名每學年新臺幣貳萬元整。
四、獎助名額:每學年2名。
五、申請條件:(一)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者。
(二)志工定期服務活動記錄至少100小時,經過評比取最高時數或是有特殊成果表現者。
六、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二學期於3月1日至3月31日
七、申請地點:特殊教育學系系辦公室。
八、申請手續: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單
(三)學生證影印本
(四)志工定期服務時數和活動結果記錄證明文件
(五)志工服務組織之推薦信
九、審核:由本系依據第二、第五項規定評定之。
十、獎助學金頒發:得獎人評定後由本系代為頒發獎助學金,並將執行結果函知捐款人。
十一、本注意事項奉核定後於105學年開始實施。
十二、本注意事項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下載申請表:請至獎助學金相關表格下載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