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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本系「萬人點燈聚沙成塔」關懷學生獎補助實施要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萬人點燈,聚沙成塔」關懷學生獎補助實施要點


110年 6月 22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本實施要點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萬人點燈,聚沙成塔」關懷學生獎補助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適用對象:依本校「揚鷹計畫獎勵要點」之規定。凡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博士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身份對象者得適用。
(一)具學雜費減免資格: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二)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三)具重大傷病學生。
(四)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三、經費來源:「萬人點燈,聚沙成塔」捐款指定捐贈本系。
四、經費用途:支應獎助學金、急難扶助金、社團、活動及辦理前述業務之相關費用。
(一)獎助學金
        1. 獎助名額及金額:每學期5名,每名新臺幣5仟元整。
        2. 申請條件:上一學期無任何學科不及格,且操行成績達82分以上者,經由導師推薦。
        3. 檢附資料:導師推薦書、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單及相關証明。
        4. 申請時間:第一學期於10月21日至30日,第二學期於3月21日至31日。
(二)急難扶助金:依本系急難扶助金實施要點辦理,每案補助以3萬元整為上限。
(三)社團及活動
        1. 本系學生會主辨特殊教育學系南/北區大專盃活動得申請補助。活動經費應以自籌為主,其次為本校                  社團經費補助或其他外部經費補助,最後不足費用得申請本項經費補助。
        2. 檢附資料:活動企劃書、經費收入及支出明細表。
        3. 補助項目:以文宣費、印刷費、耗材費、演出費(或演講費、裁判費)、保險費、交通費、場地費、及其他必要支出,以5萬元整為上限。
五、審核機制:依據第四項規定由系主任召集相關人員,依其具體事實審查後核定。
六、本項經費使用至金額核發完畢為止。
七、本實施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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